惠州电厂卸船机、斗轮机、锅炉钢架及烟囱内壁检测评估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卸船机、斗轮机、锅炉钢架及烟囱内壁检测评估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
本次招标为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范围,包括:1号、2号卸船机(共2台)无损探伤检测;卸船机前大梁载荷挠度测量;卸船机结构的静载强度测试与评价;卸船机结构的动载强度测试与评价;卸船机结构的疲劳应力测试与剩余寿命估算;卸船机整机拉杆应力测试;卸船机整机防风性能测试。1号斗轮机(共1台)无损探伤检测;1号斗轮机主要结构外观目视检查及锈蚀板厚测量;1号斗轮机结构局部变形检测;1号斗轮机主要金属结构件的静载强度测试与评价;1号斗轮机主要结构的动载强度测试;1号斗轮机主要结构的疲劳应力测试与剩余寿命估算;1号斗轮机拉杆应力测试。1号、2号锅炉钢结构性能检测评估。烟囱内筒检测;烟囱可靠性鉴定评级。卸船机、斗轮机、钢结构检测评估需配合工作等。
2.1.2 服务期:计划服务时间60天。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志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卸船机(或港口装卸设备)检测合同业绩1份,钢结构检测合同业绩1份(如2项检测内容在1份合同内的视为为1份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13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