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石油化验设备采购项目(WZ20230725-3833-9692-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化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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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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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油氧化安定性测定仪\0-1.6MPa ±0.1kPa | 3.00 | 台 | 包1-化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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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为确保所选产品为正品,要求生产厂家或其附属的单位投标,非生产厂家及代理需提供原厂授权书。 3.1.7 产品质量承诺,供应商必须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格书,需要通过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年度审核。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明确的投标作废。 3.1.8 承诺履行了相关环保社会责任、未有因节能环保违法违规处罚等,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承诺生产产品的工艺设备未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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