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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烟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卷包数采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卷包数采系统工程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红塔烟草(集团) 玉溪卷烟厂就


1.招标条件
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卷包数采系统工程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红塔烟草(集团) 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  国烟计〔2016〕157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红塔烟草(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2360010101010072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卷包数采系统工程。主要内容为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改范围内的卷包一车间、卷包二车间和卷包三车间的卷接包机组,滤棒101生产区域、滤棒102生产区域和复合滤棒生产区域的成型设备,以及与卷接包机组和成型机相关联的辅连设备的设备数据、质量数据、生产数据、消耗数据、剔除数据、故障数据的全面采集,与卷包生产相关联的包括但不限于输送机、提升机、外观检测、缺包缺条检测、存储装置、封箱机、成型辅连、制丝风送等辅连设备或制造环节的数采覆盖,以及与卷包生产相关联的其他系统数据集成;构建数采管理平台和数据应用,实现数采数据统一管理、数据统一服务、生产状态监控、数据统计分析、设备预警维护、质量精细化管理等,以及相关的卷包生产决策功能与智能化应用,推动工厂卷包数据全面感知,构建完整、准确、规范的卷包数据中心,全面提升卷包生产决策和智能制造水平,为工厂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的数据基础。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4 项目
2.5 工期要求:在接到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后73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注:1、因招标人前期建设工期的不确定性,以上时间进度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确定,招标人不保证合同签订后立即发出开工通知,上述通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发出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及成本,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因招标人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或部分内容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此时间不计入总工期;
3、该工期不包含试运行期。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①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名、安全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
A.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a.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b.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有效的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
c.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有效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
d.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有效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
e.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有效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
B.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承揽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数据采集系统工程(或包含数据采集系统的信息化项目,其中数据采集系统部分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项目实施经验;
C.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数据采集系统工程(或包含数据采集系统的信息化项目,其中数据采集系统部分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8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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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tobac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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