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 陈集营投部装饰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863785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改造面积约130平方米,主要为陈集营投部局部新做地砖、吊顶、卷帘门、灯具、插座等,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州市 陈集营投部装饰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其中,文件缴费及下载流程如下:
(1)在招标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汇款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