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2022]00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及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对城区范围内市政道路、小区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合流排水管道进行分流改造,改造新建d100-d1000排水管线约36334米,清淤疏通排水管道全长约137275.4米,其中清淤疏通d70-d2200市政排水管道及管沟约69429.8米,清淤疏通d60-d1000小区和企事业单位合流管道及管沟约约67845.6米。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 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9月1日开工,2024年8月30日竣工,共计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28148440.29元;二标段:17439366.59元;三标段:25530506.86元;四标段:27192887.23元;五标段:36850487.76元;六标段:21212438.51元;七标段:25405598.91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一、三、四、五、七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六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一、三、四、五、六、七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不同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申请人(包括其股东)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联企业等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7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27 09:00:00至 2023-07-31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8-1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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