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08-230016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西部(重庆)科学城科学会堂PPP项目经理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建筑工程事业部(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H型钢一批,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西部(重庆)科学城科学会堂PPP项目(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采购人将选择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的名义,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投标人必须予以接受和无条件配合。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西部(重庆)科学城科学会堂PPP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科学大道以西,高新大道以北。总用地面积24.67万㎡(约370亩),总建筑面积约33.00万㎡(地上建筑面积28.00万㎡,地下建筑面积5.00万㎡),分两个地块建设,包括会议会展地块及配套科技服务中心地块。会议会展地块用地面积300亩,总建筑面积24.00万㎡,包括地上建筑面积20.00万㎡,地下建筑面积(车库及设备用房)4.00万㎡;地上建筑主要包括科学会议中心11.00万㎡、科技展览中心6.00万㎡,科学创新中心3.00万㎡。科技服务中心地块用地面积70亩,总建筑面积9.00万㎡,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科技服务中心)8.00万㎡,地下建筑面积(车库及设备用房)1.00万㎡。(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方案为准)。
2、招标范围:西部(重庆)科学城科学会堂PPP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H型钢。
3、采购数量:本次采购685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H型钢 | Q355B HW200*200*8*12 | 吨 | 285 | 西部(重庆)科学城科学会堂PPP项目施工工地或现场指定地点。 |
2 | H型钢 | Q420B HW300*300*10*15 | 吨 | 400 | |
合计 |
| 685.00 |
注:由于设计图纸未全部完成,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施工进度需要分批交货(预计2023年9月-2023年10月,按月度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 H型钢品质满足GB/T 1591-20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及国家现行的其它相关标准规范,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若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关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7、结算与付款方式:
7.1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每月21-23日为双方对账结算时间,对账结束后,中标人3日内提供本月结算时段供应量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采购人物资设备部核对,采购人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期结算材料款的9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期:6个月)。根据采购人工程款到位情况,中标人应给予30天的付款宽限期。
7.2 中标人未开具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拒绝支付货款。
7.3 中标人同意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6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和新型供应链支付方式(电建融信,e信通等)支付材料款给中标人,中标人收款账户只能是本文件确定的对公账户。采购人采用6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和新型供应链支付方式(电建融信,e信通等)时,提前贴现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银行承兑和供应链支付比例不超过2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投标产品);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投标规格型号检验合格报告各1份(一共2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应具有国内水利水电、房屋建筑等类似工程项目的供应业绩,近三年(2021年-2023年)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