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邮政品牌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众鑫项目管理 受业主委托,就业主邮政品牌宣传用品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LNZXXMGL20230027CGGK)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
2.2 采购内容:分包及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具体项目明细详见清单。
分包 |
分包 |
最高限价 (万元) |
中标数量 |
采购内容 |
备注 |
二包 |
城区、连山 |
4 |
1 |
宣传单、宣传折、海报、条幅、易拉宝、相纸、水牌、遮阳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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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 |
兴城市 |
2 |
1 |
宣传单、海报、条幅、易拉宝、名片、亚克力板、喷绘布、广告牌、墙体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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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包 |
绥中县 |
2 |
1 |
宣传单、宣传折、海报、条幅、广告牌、遮阳伞 |
|
五包 |
建昌县 |
2 |
1 |
宣传单、宣传折、海报、条幅、广告牌、易拉宝 |
|
合计 |
175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75万元/年(明细详见明细清单),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3服务期限:1年
2.4 本项目分五包,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4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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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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