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烟草清远市 购置异型烟分拣包装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广东烟草清远市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烟草清远市 购置异型烟分拣包装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92-236BQYR2002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广东烟草清远市 购置异型烟分拣包装机采购项目
2、数量:1项
3、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拆旧、供货、对接改造、安装及调试,并经项目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4、最高限价:1450000.00元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管理要求,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招标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涉及相关行政处罚。(提供《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资格声明函》、《企业股东查询结果》、《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法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投标人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招标信息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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