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天煤化工 2023年度厂区道路积水及新增排水沟改造等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ZJTY-2023-08-23-02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新天煤化工 2023年度厂区道路积水及新增排水沟改造等项目【重新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犁新天煤化工 2023年度厂区道路积水及新增排水沟改造等项目【重新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拟负责伊犁新天煤化工 2023年度厂区道路积水及排水沟改造等项目进行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厂区道路积水及排水沟改造等项目:对厂区道路新增排水沟及集水井等工程,其中排水明沟3000m;景观排水沟12230m;集水井420座;对气化及水处理等装置地面硬化和散水改造工程;散水拆除恢复500㎡,室外地坪处理7000㎡;增加雨水收集池一座,并对厂区排水沟表面老化脱落及裂缝进行修复:表面老化脱落修复面积2000㎡,排水沟裂缝修复2000m;
(2)厂区建构筑物屋顶防水改造项目:对装置区各建构筑物屋顶老旧防水拆除,重新涂刷冷底子油后铺贴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对有设备基础的屋面、采光屋面采用喷涂聚脲防水涂料;其中厂前区综合楼、厂前区办公楼、厂前区宿舍楼(1-6#)、厂前区清餐厅等厂前区处理面积约13050㎡;机电仪综合楼、甲烷化变电所、中心化验室、净化35KV变电所等厂区处理面积约23320㎡。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的任命书,上述人员若有兼职,须提供企业任命书。
3.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8.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应具有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够体现以上项目特征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9.拟派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