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2023年分行中心机房搬迁服务项目 (GXJD-2313155071149) ,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南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2023年分行中心机房搬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2023年分行中心机房搬迁服务项目,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2.2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元整 (¥460,000.00) 。
2.3服务期限:招标人本次分行中心机房搬迁项目分为:项目前期调研、搬迁详细方案制定、预搬迁、正式搬迁等阶段,整个项目周期预计为5个月。
2.4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本次投标服务,并在人员、经验、资金等 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记录。
3.3投标人拟派出团队成员至少有1名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3年1月至6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
3.4诚信要求: 2020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 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个类似金融行业维保服务案例或者类似金融行业数据中心建设相关案例。
3.6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在与所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南宁分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合同违约、泄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南宁分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
3.7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任何利害关系。与招标人员工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应提供与招标人员工的利害关系说明(关联关系承诺函)。③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4.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R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