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JSYT-202308-JD-C14-20-06-清蜡车公开招标(WZ20230922-2007-11902-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蜡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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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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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蒸汽清蜡车 | 1.00 | 辆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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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洗井清蜡车 | 2.00 | 辆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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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相关认证评价的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未履行承诺的投标人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7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江苏油田《物资供应中心不合格物资处理办法》处理验收不合格的物资。”(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8 投标人须填写附件《底盘参数填写表》,提供底盘参数。投标人所提供的配置参数不得低于技术规格书第四部分内星号项的要求。 3.1.9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设备在国家工信部的公告目录内,且有车辆免征手续,整车满足国六排放标准。”(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10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交付的整车满足买受方所在地扬州市车辆落户要求,如不能上牌,中标商承担因车辆不能上牌的全部责任。车辆作业和转场时不超重,符合车辆运行安全规定。”(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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