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营业网点LED门楣电子显示屏2023-2025年度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受业主的委托,就业主营业网点LED门楣电子显示屏2023-2025年度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编号:KJ2023-15/M4400000707021013
二、项目
三、项目概况:对全局各网点的LED门楣屏(单显P10)进行年度工程招标,以确定安装制作单价,工程结算价为实际工程量乘以年度中标单价。合同期为2年。
四、标段划分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对全局各网点的LED门楣屏(单显P10)进行年度工程招标,以确定安装制作单价,工程结算价为实际工程量乘以年度中标单价。合同期为2年。预算金额29万元/年,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3200元/平方。
五、工程
工期:接到各网点施工通知后1天内组织到现场测量尺寸,5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的(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等,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资格审查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定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和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被业主或业主列入黑名单(或负面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近三年在采购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最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有过LED门楣单色电子显示屏工程合同金额超过20万的案例。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仅计算P10单色屏维护项目,如签订的合同含有其他货物或服务,须剔除相应金额。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项目金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下午14:30。
3、
十四、
2023年9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