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POWERCHINA-0130001-230001
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 物资设备采购中心以公开竞标方式,对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 (以下简称“采购人”)黄骅市德润500兆瓦渔光互补智慧能源项目汇流箱进行集中采购。本项目采购设备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总建设容量500兆瓦,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1条500KV送出线路。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国营中捷农场沧州临港晶山盐业 所属盐池内。场区地形为盐场的养殖池,单个养殖池面积约1000-2000亩。光伏场区50年一遇高潮位按3.84m考虑(1985国家高程基准)。盐池内运行工作最高水位按盐池四周池梗的最低点减0.5米高度考虑。
2、供货及采购范围:直流汇流箱设备及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技术服务等。
竞标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开箱验收检查、指导安装及调试运行、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维修保养、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等工作。
3、采购项目、数量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范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光伏防雷直流汇流箱 | DC1500V 16进1 | 台 | 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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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3年9月25日。
5、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的,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1.2、必须由卖方原厂制作,不得转包、分包或委托第三方生产。
1.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要有5个20MW及以上类似项目设备的供货业绩及良好运行经验,本工程同等或以上容量级别优先,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并出具合同和运行证明。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投标人需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查询页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2.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的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授权委托人近三年(以判决生效时间开始)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案由类别:单位行贿、行贿和对单位行贿三种案由)。若有上述行贿犯罪纪录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