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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林区邮政分公司2023年投递及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  业主(招标人)就林区邮政2023年投递及处理业务外包项目,委托(招标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

  业主(招标人)就林区邮政 2023年投递及处理业务外包项目,委托 (招标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3.2 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执行采购,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单价限价(不含税)

  林区邮政 2023年投递及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包快类邮件投递

  (元/件)

  包快类邮件盘驳甩点

  (元/件)

  农村乡邮投递服务(元/公里)

  城区普邮投递服务(元/件)

  阶梯一:月0-1.1万件(含)

  阶梯二:月1.1-1.7万件(含)

  阶梯三:月1.7万件以上

  阶梯一:月0-1.7万件(含)

  阶梯二:月1.7-2.6万件(含)

  阶梯三:月2.6万件以上

  1.137

  1.644

  1.51

  1.359

  1.208

  0.43

  0.387

  0.344

  总限价

  100.6万元(不含税)

  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总限价及各区间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评估不合格的,可按合同条款解除;如有工艺设备升级等,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4.资格条件

  4.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4.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7 供应商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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