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贵州长顺县立木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2-226)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贵州长顺县立木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华能贵州长顺县立木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2.1.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
2.1.2 建设工期: 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拟2023年10月,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2024年4月。
2.1.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甲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试验室、施工电源和施工水源等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承包人负责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附着物清理、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排污处理;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升压站:升压站:110kV升压变电站土建工程,包括升压站道路、场平、围墙工程、主变及附件基础、GIS基础、预制舱基础、避雷针、给排水、事故油池、污水处理装置、埋件、埋管等;升压站预制舱卸车、就位安装;电气设备接线、电气安装:主变安装、主变与预制舱之间的母线安装配合、接地、涉网通信设备安装调试;升压站设备单体调试,整站联合调试,配合电网验收。升压站的征地和青苗补偿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送出线路杆塔采购及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导线、通讯光缆采购及架设、接地模块采购以及敷设等,直埋部分的电缆沟开挖、电缆采购及敷设、电缆盖板敷设、电缆沟回填等,线路施工完成后通过验收,配合220kV升压站联调、送电工作;工程验收、涉网及政府管理部门手续办理。对侧间隔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和调试及涉及的附属工程,施工中零星材料采购,施工完成后通过电网公司验收,负责对侧变电站联调工作,负责送电工作。一年质保期内的工程修复及维护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塔架基础永久征地、施工临时占地、施工后场地恢复。
送出线路工程核准手续办理:进行长顺县立木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送出线路工程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取得路径协议、间隔批复;外送线路环评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意见、水保方案编制报审并取得批复意见,水源地批复,文物保护区批复,用地预审办理,取得线路选址批复文件,完成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并经过审查,取得外送线路工程核准所有要件,取得核准文件;
送出线路工程勘测设计服务:办理开展勘测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包括总体规划、送出线路和对侧间隔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设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技术协议审查、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通过电网公司审查和相关审查设计文件的编制、提供工地技术服务及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手续办理:开展林地、土地手续办理、环保、水保、施工许可等达到工程开工建设的所有合法性手续,并缴纳相应费用。
送出线路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本工程环保验收、水保验收、林地恢复验收、档案验收等,配合竣工验收。
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计、设备、材料、施工项目以及协调事项,这些漏项是为实现本标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等所必需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建筑、设备或服务,均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 贵州 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华能集团 备案;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本项目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开工建设的批复;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合同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当,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4投标人近3年具有已完工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施工业绩和已完工的110kV及以上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施工业绩和已完工的110kV及以上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设计业绩
3.2.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近5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6投标人拟派设总近三年具有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担任设总的业绩
3.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