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230277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简介
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项目,位于乐广高速以东,接已建的街北高速,全线共涉及两个市县,分别为清远市和广州市从化区。其建设对于广州市从化区和清远市高速公路网、加强两地经济建设通道对接具有重要意义。本标段属于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起止桩号为K69+290~K103+700,全线34.451公里。
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工程项目有主线路面、鳌头南互通、铺锦(枢纽)互通、中和里(枢纽)互通、鳌头停车区、井岗服务区路面。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沥青面层各层沥青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广东省交通厅2003年299号文件《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路面质量管理的通知》和《广东省公路路面典型结构应用技术指南》(2008年试用版)的规定。
我部承建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项目路面二分部起止桩号K69+290~K103+700范围内路面工程施工任务,主要包含:主线、服务区、停车区等水稳层及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广东省从化区、清远市境内。
1.2、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水稳施工、沥青施工、土路肩(培土路肩、中央分隔带填土),桥面防水含铣刨工程。
工程 工程 合同类型:施工总承包 合同金额:约5.3亿元 资金来源: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发展 融资 建设 监理 设计 2、招标范围 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路面二分部沥青混凝土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沥青混凝土 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GAC-13C) 吨 3000 2 沥青混凝土 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GAC-20) 吨 43500 3 沥青混凝土 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GAC-25) 吨 43500 合计 90000 4、交货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所需供货时间延长,不得以不在供货时间内拒绝供货。 5、交货地点 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路面二分部施工现场(K94+760-K103+100)。 6、技术指标 6.1材料设计参数: 沥青混凝土材料设计参数 材料名称 20℃抗压回弹模量(MPa) 20℃抗压回弹模量(MPa) 劈裂强度(MPa) 备注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GAC-13C 1400 2000 1.4 SBS改性沥青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GAC-20C 120 1800 1.0 SBS改性沥青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GAC-25 1000 1200 0.8 AH-70号沥青 6.2路面结构形式 (1)潮湿路段和干燥路段 路面结构 各路段路面结构具体如下 1)主线及枢纽互通匝道、服务区停车区匝道路面结构 主线行车道、路缘带、硬路肩路面结构(包括中央分隔带开口) 非潮湿路段: 上面层: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GAC-13C,采用SBS改性沥青) 中面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GAC-20C,采用SBS改性沥青) 下面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GAC-25) (2)桥面铺装沥青混凝土与主线采用同样类型的中上面层混合料。 6.3级配要求 (1)中上面层 级配要求 根据《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及《广东省公路路面典型结果应用技术指南》(试用)的要求,本合同段上面层、中面层应选用粗集料断级配密实型沥青混合料,级配建议如下: 上、中面层断级配密实型混合料级配范围 筛孔 31.5 26.5 19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GAC-13C 100 95 95~75 24~45 15~35 12~25 8~17 5~14 5~10 3~7 GAC-20C 100 95~100 78~92 48~72 23~53 16~44 12~32 10~24 7~18 4~12 3~7 (2)下面层 下面层沥青混合料的沥青采用AH-70号沥青,选用粗集料采用连续密级配,级配建议如下: 筛孔 31.5 26.5 19 16 13.2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GAC-25 100 95~100 80~90 65~85 55~75 43~63 22~48 16~40 12~31 8~24 5~16 4~12 3~7 (3)上面层的细粒式混合料至少由四档矿料组成:0-3mm,3-5mm,5-10mm,10-15mm (4)中面层GAC-20 中粒式沥青混合料应至少由四档矿料组成:0-3mm、3-5mm、5-10mm 和10-20mm(或10-25mm),下面层GAC-25 粗粒式沥青混合料应至少由五档矿料组成:0-3mm、3-5mm 、5-10mm 、10-20mm(或10-15mm)和10-25mm。 6.4、沥青各结构层马歇尔试验指标要求如下: 路面面层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必须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要求,采用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方法,经过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及产生配合比设计检查三个阶段,以确定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以最佳沥青用量。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指标表 试验项目 GAC-13C(SBS改性) GAC-20C(SBS改性) GAC-25 击时次数(次) 两面各75 两面各75 两面各75 稳定度(KN) 不小于8 不小于8 不小于8 流值(0.1mm) 20~50 20~50 15~40 空隙率(%) 4~6 4~6 4~6 沥青饱和度(%) 65~75 65~75 65~75 残留马歇尔稳定度(%) ≥85 ≥85 ≥80 冻融劈裂强度残留劈裂试验比(%) ≥80 ≥80 ≥75 矿料间隙率VMA(%) ≥14 ≥13 ≥12 1)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应达到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F40-2004)的要求。 2)根据交通厅下发的《广东省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指南》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GAC-20C(SBS改性)中面层的矿料间隙率VMA不小于13%,GAC-25下面层的矿料间隙率VMA不小于12%。 3)上面层、中面层的沥青混合料浸水马歇尔试验残留稳定度≥85%,下面层的沥青混合料浸水马歇尔试验残留稳定度≥80%。若不能达到要求,应掺入适量消石灰或采取其他抗剥落措施,提高水稳性。 4)上面层改性沥青混合料动稳定度≥280次/mm,中面层改性沥青混合料动稳定度≥2800次/mm,下面层沥青混合料动稳定度≥1000次/mm。 5)沥青混合料在稳定-10℃,加载速率50mm/min时低温弯曲实验破坏应变应符以下要求,普通沥青混合料(μe)不小于2000,改性沥青混合料(μe)不小于2500。 6.5沥青及集料各指标应满足现行规范及广东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要求。 沥青及集料各指标要求。 (1)沥青 1、沥青面层 1)沥青 沥青面层各层沥青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40-2004“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广东省交通厅 2003 年 299 号文件《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路面质量管理的通知》和《广东省公路路面典型结构应用技术指南》(2008 年试用版)的规定。本项目沥青路面上中面层选用 SBS 类(-D 型)改性沥青,基质沥选用符合道路石油青技术要求的 A级 70 号沥(优先选用进口沥青》,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上面层沥青与集料的粘附性需达到5级:中面层、下面层沥青与集料的粘附性应达到 4级。当达不到规定的粘附性要求时,可采用掺加高温稳定性好的抗剥落剂或选用改性沥青等措施。改性沥青应满足PG76-10性能分级要求,A级 70 号青应满足PG4-10性能分级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 2)粗集料 (1) 沥青混凝上面层用粗集料必须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生产,在拌合前必须采用水洗工艺进行除尘,其相关指标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G D50-2006)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40-2004)及本说明中相关规定。 (2) 骨料选择:粗集料应采用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质地均匀的碎石,石料应采用鄂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三级破碎设备生产加工,破碎后颗粒的形成应接近立方体,并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 沥青面层用的粗集料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F40-2004)的规定。 3) 细集料 上、中面层细集料用石灰岩等碱性石料生产的机制砂,下面层采用机制砂或优质的天然砂。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其质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沥青面层用的细集料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F40-2004)的规定。 4)矿粉 沥青混合料的填料(矿粉)必须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僧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矿粉应干燥、洁净,能自由从矿粉仓流出,矿粉含水量应不大于1%,严禁使用回收粉代替矿粉。矿粉质量应该符合下表要求。 对于上面层沥青混合料,为了增强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可采用消石灰或 325 号、425 号普通硅酸盐水泥以代替部分矿粉,替代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当采用掺消石灰或水泥代替矿粉时,其技术指标也应满足上表的要求。掺加消石灰或水泥后,由于其表面积要比石粉大得多,设计的最佳沥青用量通常需要增加0.2%-0.4%左右,配合比设计时须注意。 7、其他 本次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和采购型号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投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自2020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投标。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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