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3023374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华晋集团王家岭矿井下综合物探服务项目, 现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王家岭矿位于山西省河东煤田乡宁矿区,隶属于中煤华晋集团 。现阶段矿井正回采123盘区、开拓124盘区,盘区生产分东西两翼布局。
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物探作业前,应当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目的等编写设计,设计时充分考虑控制精度,设计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第二款矿井可以采用直流电阻率电测深、瞬变电磁、音频电穿透、探地雷达、瑞利波及槽波、无线电坑透等方法探测,采煤工作面应当选择两种以上方法,相互验证;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两探”要求。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当同时采用钻探、物探两种方法,做到相互验证,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有条件的矿井,钻探可采用定向钻机,开展长距离、大规模探放水。
根据上述要求,拟采用矿井物探技术探查王家岭矿井下123、124盘区采掘工作面及矿井内需开展物探工作的其它地点一定范围内富水性异常、地质构造等灾害目标体并在每次物探探查前编写物探设计,为矿井生产期间防治水工作的合理实施提供依据。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4建设地点:王家岭矿井下123、124盘区采掘工作面及矿井内需开展物探工作的其它地点;
2.5付款方式:每月完成的超前物探工程量(附井下超前物探成果准确率确认表),由甲方签字确认。按季度结算工作量,每季度填写进度结算报告,三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款。预留20万元为固定质保金,工程完工、在认同准确度不低于75%、提交的最终成果报告验收通过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2.6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勘查、设计、评估甲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格要求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同时须提供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6个月(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井下物探项目业绩一项(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有业绩要求的均参照执行。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没有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人均被否决投标(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
3.5资格要求5: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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