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三期建设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三期建设项目) 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发改投审[2022]15号 批准建设,
本项目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三期建设项目)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 佛政数监管核【2023】2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三期建设项目)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项目建设规模:龙岩路(北延线),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北起兴云路,沿途与海港路“十”字平交,最终南至水轴北路,道路总长约 0.82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 40km/h,道路红线宽度 30m,双向四车道。水轴北路,路线大致呈东西转南北走向,西起鹅影路,沿途依次经过规划影霞路、学海北路、龙岩路、海港路,最终北至兴云路,道路总长约 2.59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 30km/h,道路红线宽度 25m,双向四车道;其中 S1K1+524 处设置 1×16m 预应力混凝土(后张)简支空心板桥梁,S1K1+804 处设置 1×16m 预应力混凝土(后张)简支空心板桥梁。
2.3定额工期:495日历天,计划工期:60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4678044.8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三期建设项目)一标段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智慧交通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承诺在完工通车2年内承包人必须申报并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上述4.2.1款资质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合同签订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粤公平(广东省 平台)”交易公开栏目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3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0 月 13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