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某单位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及配套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YNJS-W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 30日内交付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配套试剂 1 3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配套设备 1 4 生物显微镜 1 5 台式低速自动平衡离心机 1 6 生物样本转运箱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2254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肆佰元整); 3.最高限价: ¥2254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肆佰元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的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8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8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
(四)未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①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③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说明); 投标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①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②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说明)。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扫描件(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的,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可以不再另行针对所投产品出具授权书。若授权书或代理协议不是直接授权的,须提供完整、连续的授权链。(例如:投标供应商为三级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一级代理、一级代理授权二级代理、二级代理授权投标供应商的层层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 (六)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供应商在参加军队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注册。并在递交文件时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佐证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09月25日至10月07日,每日上午 09 :00 至 11 : 3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 (二)(二)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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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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