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同德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电锅炉4台套,本次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青海同德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河北乡境内,工程区距玛尔挡水电站大坝河道里程约 11km,距西宁市公路里程约 330km,通过 G227 国道河北乡岔口接既有乡间道路 3km 可至上水库坝附近,通过 G227 国道格什格岔口及河北乡公路 7km,可至下水库附近,交通条件较好。工程为日调节型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 2400MW,安装 8 台 300MW立轴单级可逆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建成后将承担青海电网储能、调峰填谷、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本标段工程包括:下水库进/出水口工程、接地装置+照明+电缆沟埋设工程、安全监测工程、弃渣场挡排工程、转存料场挡排工程、表土堆存场挡排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废污水处理工程、下库进出水口道路、拦污栅 3245m 平台永久检修道路、变电站及线路工程、火工材料库、办公楼等工程。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 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业绩要求:报价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2023年)具有与本次报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相关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3、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四、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 | 备注 |
1 | 卧式电加热热水锅炉 | 0.5t/功率360KW | 台套 | 4 | 应符合GB/T576-2008《热水锅炉水质》中的要求 | 电阻加热管 |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国内运输、保险费、商检费、包装费、装运费、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
3、质量技术要求:
3.1 卧式电加热热水锅炉相关配置及参数:
(1)额定发热量:360KW/h
(2)供水温度:85℃
(3)回水温度:60℃
(4)额定电源:380V
(5)总水容量:0.95m³
(6)设备净重:≤900Kg
(7)热效率:≤98%
(8)出水阀:DN65 PN1.6
(9)回水阀:DN65 PN1.6
(10)排污阀:DN40 PN1.6
3.2 所供货品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及卖方企业标准。
3.3 质保期为货到工地现场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满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报价人负责。
3.4随机资料要求:设备交货时必须附带设备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设备整机使用说明、设备整机零件图册(需所报部分)、设备电气原理图、总土质、地基图纸。
3.5所供货品应配备齐全相应辅助配件及材料,以保障设备正常安装运行,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4、付款方式:
4.1分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自收到正规全额增值税发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分次支付95%设备款,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4.2质保金: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使用方确认后支付。
五、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日15:00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获取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人不需要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电子版)。
3、逾期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文件澄清
报价人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日,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向采购人提出。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查看下载报价人报价及报价文件。
十、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上报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成交人后,由采购人通过(http://)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