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九师热电5-8号锅炉提效改造项目分离器中心筒、防磨设备、风帽、二次风口喷嘴、落煤口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1-23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新疆第九师热电5-8号锅炉提效改造项目分离器中心筒、防磨设备、风帽、二次风口喷嘴、落煤口及附属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5-#8锅炉为1×35t/h/天+2×75t/h/天+1×130t/h/天。
2.3 标段划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 热电厂#5-#8锅炉提效改造项目分离器中心筒、防磨设备、风帽、二次风口喷嘴、落煤口及附属设备
2.4 交货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区额敏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 项目现场
2.5 交 货 期: 开始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二周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 热电厂#5-#8锅炉提效改造项目分离器中心筒、防磨设备、风帽、二次风口喷嘴、落煤口及附属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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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2项风帽或中心筒供货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