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E栋8层803室开标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WZB-LY-2023-253
2.项目 3.预算金额:540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54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1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年 本次采购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内容:综合保障物业服务、房屋及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绿化养护、会议服务、特约服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绿色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期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单位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材料;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 和中国 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9)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10)其他承诺:招标人不接受截止本项目开标前两个年度内因提供不实投标材料受到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通报、取消中标资格、罚款等处罚的投标人或中标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需对无上述事项提供该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3.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须至我司填写 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 4.售价: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3年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购买及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非保证金账户,请注意区分) 开户名: 龙岩 投标保证金账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2.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tbody>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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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fjrw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