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3-10-3-018)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本华能雅江公司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2024-2026年度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 律师代理诉讼服务。代理公司系统合同期内新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起诉和应诉工作,安排资深律师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包括:负责协助公司收集、整理证据,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资料,代表招标人出庭,在和解、执行等方面提出建议并按招标人要求执行等。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如服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存在已发生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对该未办结事项处理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连续正常执业10年及以上,且拥有10名及以上的执业律师,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2.3业绩:近三年内有与大型企业合作业绩,且近三年须拥有代理过2项标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非金融诉讼/仲裁案件或代理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一审、二审民商类诉讼/仲裁案件的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4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10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具有电力企业和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服务经验;其他团队成员需具有3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3.2.5 特别强调:若以总所作为投标人,执业年限、人员安排、业绩等以总所为准;若以分所作为投标人,执业年限、人员安排、业绩等以分所为准。 3.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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