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0-230204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柴油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景宁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和梧桐乡境内,地处浙南山区,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共同建设,总投资92亿元,目前已获得农发行政策性金融工具基金9亿元支持。项目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400兆瓦,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030米,对应库容844万立方米,调节库容660万立方米。上水库主坝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90.5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387米,对应库容869万立方米,调节库容641万立方米。下水库主坝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22米。建成后主要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备用等任务,同时能进一步拉动沙湾镇、梧桐乡的交通、旅游、就业等领域高质量发展,为景宁加快推动新能源及旅游业发展提供有利契机,为畲乡未来发展增势蓄能。
2、竞标范围:柴油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柴油 | 0# | 12700 | / |
| 小计 |
| 12700 | / |
4、交货时间:2023年11月至合同结束(预计2029年6月),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国标GB 19147-2016标准要求(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7、中标方在供货期内应提供1台10吨标准油罐专用车及配套驾驶员(车辆有危险品运输资质,人员持危险品运输相关操作证)。投标过程中油罐车使用费即人员费用以5年(60个月)计入评标总价,最终车辆使用费依据买方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中标人负责协助项目部加油员培训和取证,培训和取证费用由买方承担。
8、本次竞标税率为13%。
9、付款方式:买方每月25前办理结算,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2个月内,买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全额退还,质保期为6个月。
10、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不得参与本次竞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1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中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 (中石化)、陕西延长石油(集团) (壳牌)、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中海油)或其所属市级以上区域销售 或市级以上销售子公司。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柴油销售资质及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明。应提供第1条生产厂家规定范围单位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包括:授权书或经销商证明或购销合同),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代理商应提供1台10吨标准油罐专用车及配套驾驶员相关证照资料,包括:油罐车行驶证(所属权非投标人的租赁罐车需提供车辆所属单位对应资质材料及5年期以上合法租赁合同)、操作人员驾驶证、危化品车辆许可及驾驶操作证等。
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工程(类型不限)的柴油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0年6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需载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总金额,否则视为无效)。
3、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