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7-230320
一、竞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柴桑河、泉龙河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建设资金或融资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已具备竞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柴桑河二期工程整治范围为柴桑河上游中建大桥至三江口(柴桑河与泉龙河交汇处);泉龙河二期工程整治范围:从泉龙河与东风渠相临近点至成黑快速路与泉龙河交汇点。主要施工内容为:河道拓宽及疏浚、沿岸片区新建道路、生态水体治理、河提驳岸、生态防护绿植工程、生态湿地广场等附属工程、生态湿地园区道路、建新大桥、截污干管等。
2、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级配碎石 |
| 10500 |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4%水稳料配合比 | 8500 | 全新料 |
3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稳料配合比 | 8500 | 全新料 |
/ | 总计 |
| 27500 |
|
3、交货时间:2023年11月至工程结束(2024年12月),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
4、交货
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按照本项目级配碎石满足GB/T14685-2011标准要求;4%和5%水泥稳定碎石满足JTGTF20-2015标准要求(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6、本次投标同时接受3%和13%两种税率,税率不同时,统一按照税前价进行评审。
7、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竞标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
8、罚则: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水稳搅拌站距本项目施工工地最大直线距离不得超过30公里(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路线图)。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做要求。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国内大中型工程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在近4年(2019年1月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合同数量累计在15000立方米或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竞标。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