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秦皇岛公司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主、辅机设备监造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532号,拟新建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建设热网工程。
2.1.2招标范围:为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提供主、辅机设备监造服务,包括汽轮机、锅炉、发电机、汽动给水泵、电动给水泵、凝结水泵、给水泵汽轮机、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凝汽器、功热汽轮机、热网加热器、除氧器、四大管道、引风机、送风机、磨煤机、一次风机、主变压器、启动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高压电机、高压电缆等主机和辅机设备制造工艺和质量、进度监造,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监造单位开展上述设备监造工作,并提供监造报告及资料整理等。详见技术文件。
2.1.3服务期限:总服务期2年,本项目为两台机设备监造,项目建设初步工期拟定于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具体设备监造时间以招标方和各制造商合同确定排产计划及交货进度为准,投标方服务周期直至监造范围内所有设备到招标方现场验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甲级资质证书,监理专业范围应包括电力工业:火力发电站设备类别。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完成的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主、辅机设备(包含汽轮机、发电机、燃煤锅炉等)监造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造工程师的有效设备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造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主、辅机设备(包含汽轮机、发电机、燃煤锅炉等)监造总监造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造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有盖章验收证明(须含工程名称、总监造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3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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