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2、5号锅炉检修平台卷扬机及电源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2、5号锅炉检修平台卷扬机及电源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台山电厂2、5号锅炉检修平台卷扬机及电源改造项目采购卷扬机设备4台,供货范围包含卷扬机设备本体、随机备品备件:电控柜、保护装置、滑轮、限制器、钢丝绳、遥控装置、断路器、电缆等。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提供安装、调试工作所有消耗品、机械、工器具、运输车辆、吊装器具、钢材、脚手架等。
2.1.3交货期:
到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投标人30天内完成相关物资备件的制作、供货工作。
安装日期:设备到货后投标人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计划工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总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其中节假日(包括周六、日)生产现场不允许进行高风险施工作业、每周二下午14:00-16:00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2.1.4 交货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物资仓库。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如为生产商,须具有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升降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同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升降机。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台起重量10吨及以上的卷扬机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3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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