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x1000MW扩建工程等离子点火装置设备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1.1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拟采购采购等离子点火装置设备,每台机组16套,两台机组共32套。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2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 10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等离子点火装置的供货合同业绩 2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4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3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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