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 (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化学工业区 G2 地块内。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 期项目四通一平施工 |
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12 月 0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03 月 09 日 |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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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 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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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 漕泾综合 能 源 中 心 二期项目 四通一平 施工 |
1 批 |
项目建设用地和组 合场地场地清理及 平整,土石方工程, 施工道路及永临结 合道路工程,厂区 部分地下管网工程 (工业水、生活水、 消防水、雨水、排 污等),临时电源建 筑工程、厂区围墙 及施工临时建筑等, 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 期:2023 年 12 月 01 日 计划竣工日 期:2023 年03 月 09 日 |
上海市金 山区漕泾 镇化学工 业区G2 地块内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上海电力漕泾综 合能源中心二期 项目四通一平施 工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 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7) 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36 个月内没有发 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10)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页面显示内容 为准)。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 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 18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一般及以上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至少 2 个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建筑工程竣工施工业绩(需提 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工程接收证 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 证)。 (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其他要求: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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