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全厂外围辅助系统检修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309)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全厂外围辅助系统检修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全厂外围辅助系统检修维护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2.5 计划工期: 暂定18个月,计划从2023年12月1日到2025年5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要求或有政策性变化,以及投标人不能履行或按时完成技术协议或合同的要求,双方经友好协商,并结算相关费用后,终止合同。
2.6 招标范围:包含了包含了三期机组生产区域内的外围辅助系统检修维护工作及全厂区域照明、检修电源设施及10kV线路年度维护等工作。
三期外围辅助系统指5号、6号机组制粉系统、吹灰系统、油枪、三期污泥小仓输送系统、污泥疏水回收系统、水工化学、三期氢站、氨站、尿素站系统的机务、电气设备及及系统的附属设备、全厂区域照明、检修电源设施及10kV线路、设施及标示标牌以及标段内热工设备配合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服务期限累计不少于三年的同等级发电机组或服务期限累计不少于五年的下一等级发电机组生产运行或检修维护的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以上电力生产维护经验,具有5年以上同类或以上机组运行、检修和维护经验,须提供从业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