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江苏省如皋市工商业屋顶250MWp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03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四川公司江苏省如皋市工商业屋顶250MWp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四川能源开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由如皋市华蓉光伏发电 投资开发建设,位于江苏省如皋市,总安装容量为250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
项目名称:江苏省如皋市工商业屋顶250MWp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
2.2 服务地点:江苏省如皋市
2.3 规模:总安装容量为250MWp
2.4 建设工期:项目采用分期开发模式,首期项目开发容量为48MWp,首期项目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3年11月30日开工,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后续项目的开工及并网投产时间由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发出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至电站竣工验收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包括主体工程施工期监理服务及完建期监理服务,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主体工程施工期是指自EPC总承包单位进场至本项目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并网发电;完建期是指主体工程施工期结束后至全部工程通过国家或行业验收且缺陷责任期结束。
2.6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上级公司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
2.7工程安全质量目标:
安全目标: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坍塌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不发生负同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构建整洁协调绿色施工环境,创建一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质量目标:满足上级公司基建创一流标准,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或省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2.8招标范围:负责项目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供货监管及进场验收、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性能试验、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移交、配合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全过程建设监理工作。
2.9.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首期开发的48MWp项目经如皋市华蓉光伏发电 批准并报上级公司批准、备案通过后,招标结果生效。如本项目最终未获得批准,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江苏省如皋市工商业屋顶25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开发建设容量为250MWp,采用分期开发模式,首期项目开发容量为48MWp,后续项目经如皋市华蓉光伏发电 批准并报上级公司批准、备案通过后分期开发。招标人不保证项目全容量开发建设,若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项目未全容量开工建设,则仅按实际已发生的监理人员人日数执行合同,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提出相关索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1项50MWp及以上完建或在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等证明文件。
3.2.3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派遣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且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从事过1项分布式光伏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业绩。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地方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专业监理工师资格证书”。
3.2.4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8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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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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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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