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三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EPC项目DCS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1-00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包头第三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EPC项目DCS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2×300MW。
2.3 标段划分: 包头第三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EPC项目DCS系统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第三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EPC项目现场
2.5 交 货 期: 开始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周。
2.6 招标范围: 包头第三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改造EPC项目DCS系统,详见技术规范书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DCS系统供货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或采购单等扫描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