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烟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卷烟工厂试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中烟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卷烟工厂试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 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2380010203010031/0724-2320KM145515 2.3 招标内容:卷烟工厂试点建设内容围绕部署并验证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及标识解析体系基准版功能的核心任务、工业互联网与制造业的融合,提升制造业变革。主要模块内容包括:①MES系统解构上云与推广验证,②工业数据采集体系建设,③数字孪生应用建设,④基于标识解析体系的应用验证,⑤创新应用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4 建设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内容的建设,通过初步验收;实施进度需满足烟草行业工业互联网试点的相关要求;试运行后,项目自终验合格次日起,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护服务。 2.5 服务质量: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2.6 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项目金额: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17.83万元(含税)。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 》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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