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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门户政务服务及物联网系统技术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中铁信息工程集团 门户政务服务及物联网系统技术开发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01-234009049123)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门户

中铁信息工程集团 门户政务服务及物联网系统技术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23400904912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户政务服务及物联网系统技术开发项目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服务期及质保期:

服务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0 日历天,即从合同成立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整体提供2年免费质量保证服务,起始日期自项目验收通过起算。

2.3 服务范围:

2.3.1完成门户政务服务及物联网系统的开发;

2.3.2提供系统培训、联调联试、测试验收等技术支持和服务。

2.4 服务

2.5服务验收要求: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投标人应对实施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实施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并可以正常使用运行,并提交招标人进行确认。经招标人确认无误后,由合同双方共同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

c. 拟参与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至少包含10人,包括1名项目经理(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PMP项目管理资格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9名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服务人员的简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d.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e. 近三年内(202011月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f.  未与受托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及编制规范等服务的供应商有关联(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g. 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h.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i.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2)财务要求:

a.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人

b.具有近半年(20234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基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单位需提供文件证明)。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11月至今)承接的物联网系统技术开发相关项目至少1个,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

b.投标人未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物资供应商处理通报的处罚期内(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国铁采购平台( 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

四、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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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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