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信息工程集团 门户政务服务及物联网系统技术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23400904912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户政务服务及物联网系统技术开发项目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服务期及质保期: 服务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0 日历天,即从合同成立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整体提供2年免费质量保证服务,起始日期自项目验收通过起算。 2.3 服务范围: 2.3.1完成门户政务服务及物联网系统的开发; 2.3.2提供系统培训、联调联试、测试验收等技术支持和服务。 2.4 服务 2.5服务验收要求: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投标人应对实施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实施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并可以正常使用运行,并提交招标人进行确认。经招标人确认无误后,由合同双方共同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 c. 拟参与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至少包含10人,包括1名项目经理(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PMP项目管理资格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9名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服务人员的简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d.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e. 近三年内(2020年11月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f. 未与受托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及编制规范等服务的供应商有关联(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g. 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h.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i.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2)财务要求: a.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人
b.具有近半年(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基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单位需提供文件证明)。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11月至今)承接的物联网系统技术开发相关项目至少1个,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 b.投标人未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物资供应商处理通报的处罚期内(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国铁采购平台( )→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 四、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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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