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曲靖卷烟厂新建后勤保障设施项目已由云南中烟工业 以滇烟工综〔2023〕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
2.1.2 项目编号:0724-2320KM144215
2.1.3 项目
2.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1.5 资金落实情情况:100%已落实。
2.1.6 项目概况:曲靖卷烟厂新建后勤保障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1栋停车库及改造职培中心内的现有档案室、停车库作为食堂及厨房,项目总投资约7364万元。
其中新建停车库初步规划片区用地面积约8400m2,总建筑面积约14970m2,停车位约420个;改造食堂建筑面积约2500m2,改造后需满足厨房、餐厅等功能使用需求,具体设计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设计任务范围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曲靖卷烟厂新建后勤保障设施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报规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配合项目管理、进行设计技术交底、配合施工项目总体竣工验收、以及验收报告编制等工作。
2.2.2设计成果及服务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完成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曲靖卷烟厂新建后勤保障设施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总体竣工验收报告编制以及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初设报审、施工图图审等建设行政性审查;
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规划许可等建设行政手续办理,规划报审有需要时,须按照相关技术审查机构所要求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格式、深度另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建筑单体技术咨询、倾斜摄影及三维实景模型制作等技术文件;
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做好现场项目服务(项目建设期间根据项目需要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进行设计技术交底、配合施工、试生产和竣工验收工作、配合竣工图绘制、总体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对第三方深化设计施工图进行审核并加盖“技术专用章”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总规设计;(2)建筑设计;(3)结构及基坑支护设计;(4)给排水系统设计;(5)电气系统设计;(6)暖通系统设计;(7)绿色建筑设计;(8)人防系统设计。(9)电梯设备设计;(10)消防系统设计;(11)智能系统设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及设计任务书。
2.3设计服务期限:
(1)方案设计阶段: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优化;
(2)初步设计阶段:完成方案设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获得项目批复单位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申报施工图审查;
(4)总体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阶段:项目竣工后2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总体竣工验收报告;
(5)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中标人应尽量缩短工期;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4质量要求:
各阶段的设计文件编制须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且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评审,及时响应招标人的要求),设计图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并满足施工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人员配备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
(2)投标人拟派造价编制负责人不少于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
(3)拟投入的设计人员(不含
(4)所有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须是投标单位职工,提供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4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若为2022年及以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响应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单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当天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响应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等软件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
(4)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5)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6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时00分)前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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