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西 及下属企业网络自主可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185)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西 及下属企业网络自主可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为了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优化网络安全体系,提升山西 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对年限较长且故障率高的网络基础设备进行升级更换,新增部分缺失的安全设备,新增设备均采用自主可控国产化产品,满足公司自主可控替代工作目标及网络安全防护持续提升要求。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实施范围主要涉及华能山西 本部、左权电厂、东山燃机、综合能源公司。
2.3 供货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1开工,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华能山西 及下属企业网络建设自主可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日志审计设备2台、防火墙4台、堡垒机1台、路由器2台、核心交换机2台、服务器1台、接入层交换机20台、网络情报分析系统1套、行为管理2台、入侵防御1台、准入设备1台。新增设备及网络安全设备需包含:3年软、硬件及特征库的免费升级。针对该项目的专业培训、3年内现场应急快速响应服务及原厂工程师设备上架安装部署。
2.6 交货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华能低碳技术研发中心七层机房、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滨河路南左权电厂机房、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峰华街东山电厂机房。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至少2项网络系统集成业绩、签订日期、签字盖章等)。
3.2.2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