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白杨河电厂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18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白杨河电厂职工食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华能山东 白杨河电厂职工食堂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白杨河电厂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
2.5 服 务 期: 24个月。
2.6 招标范围:负责白杨河电厂职工食堂运营服务,包括为电厂职工提供早、中、晚、夜餐、加班餐及运行餐,三餐送饭到工作现场,食堂的餐具洗刷、消毒、卫生清理等工作。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
(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餐饮相关国家资格证书或三年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须为投标单位的合法员工,须提供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