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已由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以曲阳发改审字[2023]105号、曲行审招核字[2023]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
2.1.2建设规模: 恢复重建道路 83 条,里程约92.078公里,公路路基宽5-15米,路面宽4-14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重建桥梁 31座,约1419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工程、防护工程等。
2.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所承担标段的初步设计工作,签订合同14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并服务于整个建设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工作为本项目的工程测量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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