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赤峰200万千瓦基地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草地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1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蒙东公司赤峰200万千瓦基地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草地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华能赤峰市200万千瓦自建调峰能力风光储多能互补一体化+荒漠治理基地项目分为巴林右旗30万千瓦风电项目、翁牛特旗120万千瓦风电项目、翁牛特旗50万千瓦光伏项目,供应商需按照要求分别编制三个项目的《项目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征占用草地植被恢复方案》《项目临时征占用草地植被恢复方案》同时,组织评审会议并取得专家组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修编完成《项目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征占用草地植被恢复方案》《项目临时征占用草地植被恢复方案》。
2.3 标段划分:华能蒙东公司赤峰200万千瓦基地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草地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翁牛特旗。
2.5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乙方于20日历日内完成华能赤峰市200万千瓦自建调峰能力风光储多能互补一体化+荒漠治理基地项目中巴林右旗30万千瓦风电项目、翁牛特旗120万千瓦风电项目、翁牛特旗50万千瓦光伏项目三个项目的《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征占用草地植被恢复方案》《项目临时征占用草地植被恢复方案》,并分别取得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2.6 招标范围:华能赤峰市200万千瓦自建调峰能力风光储多能互补一体化+荒漠治理基地项目分为巴林右旗30万千瓦风电项目、翁牛特旗120万千瓦风电项目、翁牛特旗50万千瓦光伏项目,供应商需按照要求分别编制三个项目的《项目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征占用草地植被恢复方案》《项目临时征占用草地植被恢复方案》同时,组织评审会议并取得专家组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修编完成《项目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征占用草地植被恢复方案》《项目临时征占用草地植被恢复方案》。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文件要求分别取得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本技术服务应满足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项目技术审查要求,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评审,满足占用林地、草地相关要求,乙方应根据需要,分卷分册编制报告、报批,任何原因造成的修编、完善、返工、重新报批等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由此发生的相关调查论证费、报告编制费、报告修编费、审查会务费、评审专家费、税费、参会人员及相关现场服务的车辆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应全部包含在项目报价总额中。
生效条件:按照企业制度履行相关采购程序并通过招标人上级单位批复。如未批复或其它原因,甲方有权终止该项目,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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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近年内投标人至少具有共3项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或草地植被恢复方案编制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