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江环保科技 2023-2026年度内网视频会议、路由器等相关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1-12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及各项目单位所在地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长江环保科技 2023-2026年度内网视频会议、路由器等相关设备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及各项目单位所在地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长江环保科技 2023-2026年度内网视频会议、路由器等相关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北京市及各项目单位所在地
2.5 交 货 期: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最终以各单位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华能长江环保科技 及下属的东湖公司,蒙草公司、欧博曼公司、宝利安公司、中济公司等及后续可能新成立公司等10家单位提供内网视频会议设备、路由器、交换机和防火墙采购框架协议。采用统招分签模式,即由华能长江环保科技 统一组织招标,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分别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2项视频会议系统供货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