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2024年涪江和明台公司各电站水工设施安全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22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四川公司2024年涪江和明台公司各电站水工设施安全监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涪江公司各电站项目概况:
水牛家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平武县涪江左岸支流火溪河上,大坝位于白马乡稿史瑙村赖子湾,地下厂房位于白马乡下游1km上游侧山体内,坝、厂间距离约10km。
水牛家水电站属火溪河梯级开发的龙头水库工程,碎石土心墙堆石坝坝高108m,正常蓄水位2270m时,总库容约1.34亿m³,具年调节性能。电站枢纽工程主要由碎石土心墙堆石坝、放空(兼导流)洞、泄洪洞、引水隧洞、双室式调压井、压力管道、主(副)厂房系统、输出变电站等枢纽建筑物组成。采用混合式开发方式,引水至下游约10km的电冶厂一带建厂发电,利用落差235m,电站装机容量70MW,年发电量2.112亿kw.h。
自一里水电站为低闸引水式电站,位于火溪河流域“一库四级”电站的第二级,闸址位于平武县白马寨下游2km处,厂址位于平武县自一里村火溪河右岸,厂址距平武县城约45km,距成都市306km。闸、厂址之间公路里程为9.5km,成都至九寨沟环线公路沿火溪河左岸通过,连接厂、闸贯穿施工区,对外交通方便。电站共装机2台,单机容量65MW,总装机容量为130MW。电站工程为低闸引水式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及厂区建筑物组成。工程属三等工程,电站引用流量30.4m³/s,设计水头445m。
木座电站为火溪河水电规划梯级开发“一库四级”方案的第三级,为引水式电站。坝址位于平武县木座乡自一里村下游,引水至下游约12km的木座乡政府处左岸建地下厂房发电。木座水电站设计正常蓄水位1545.00m,引水隧洞全长11.9km,引用流量43.02m³/s,设计水头262.7m,装机容量100MW。
阴坪电站为火溪河水电规划梯级开发“一库四级”方案的第四级,为引水式电站。电站闸址位于木座乡黑水沟下游约0.8km处,厂址位于阴坪大桥右岸上游约1km处,闸厂址相距约10.5km。阴坪水电站设计正常蓄水位1248.00m,引用流量53.7m³/s,设计水头214m,装机容量100MW。
古城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平武县境内的涪江上游干流上,为涪江上游干流水电梯级开发的第二级。本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首部枢纽位于平武县古城镇长石坝,上距平武县城约3.6km,首部挡水工程为混凝土闸坝,最大坝高19.0m;左岸有压引水隧洞全长6998m,隧洞断面为圆形,内径9.5m,设计引用流量247.0m³/s;电站厂房位于平武县古城镇李家沟下游侧的Ⅰ级阶地上,为地面厂房,装机容量2×5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4.025亿kW·h。
红岩电站属于小型电站,主要建筑物由泄洪冲砂闸、厂房和下游护岸工程组成,是一座闸坝壅水河床式水电站,闸前正常蓄水位为469.10m,设计水头8.9m,设计发电流量310m³/s,装机2×12MW。厂址位于绵阳城区内。
2.1.2 明台公司明台电站项目概况:
四川明台水电站位于涪江中游三台县境内芦溪至三台河段,坝址位于三台县城涪江大桥上游约1km处,系涪江中上游水电开发梯级中的一个河床式电站,是一个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灌溉、供水等任务的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总库容5600万m3,为日调节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为381.00m,设计洪水位380.44m,校核洪水位383.41m,极限死水位378.50m。电站装机总容量45MW,设计对年平均发电量2.2亿kw·h。工程于1994年10月开工,1997年8月6日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1998年5月31日完工。
本项目为1个标段,只有一个中标人。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中标人需要分别与四川华能涪江水电 和华能明台电力 签订合同。
水牛家大坝监测系统将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进行监测自动化升级改造,其它6个电站将于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进行监测自动化升级改造。改造完成后,对不能实现自动测报的工作仍然由承包方继续进行,其余工作由三方根据安全监测相关规范协商实施。
2.2招标范围
2.2.1涪江公司招标范围:
1)大坝枢纽、引水系统、厂房枢纽所有内观监测仪器的数据采集、监测数据整理和上报、运行期的资料分析。
2)定期提供水牛家、自一里、木座、阴坪及古城、红岩电站监测成果和运行报告、年度报告。
3)完成水牛家、自一里、木座、阴坪及古城、红岩电站监测设备和监测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保证监测设备运行正常。
4)监测资料整编、分析与安全评价。
5)配合各电站水工建筑物检修维护规程的修编。
6)配合完成水牛家、自一里、木座、阴坪、古城、红岩六座水电站大坝自动化改造,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换证、技术监督等工作,提供相关资料,编制相关报告等。
7)进行水工建筑物巡视巡查。
8)进行火溪河一库四级和古城电站地质灾害检查与评价,主要内容如下:
①基础资料核查:对存在隐患点的地区进行地质、水文、气象等基础资料的梳理和核查,以便了解当地的地质构造、地貌地形、岩性构造和地下水情况等,为后续的防治工作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②现场勘查:通过实地检查,确定是否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存在,以及隐患点的具体位置、范围和影响性质等信息,对隐患点进行现场勘查,深入了解地质构造、地貌地形、岩性构造和地下水情况等,确定其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和隐患程度。
③对比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制订相应的防治方案,分析地灾点变化趋势,并调整排查和防治方法,为后续的防治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2.2.2明台公司招标范围:
1)大坝所有内观监测仪器的数据采集、监测数据整理和上报、运行期的资料分析。
2)定期提供明台电站监测成果和运行报告、年度报告。
3)完成明台电站监测设备和监测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保证监测设备运行正常。
4)监测资料整编、分析与安全评价。
5)配合各电站水工建筑物检修维护规程的修编。
6)配合明台水电站大坝自动化改造,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换证、技术监督等工作,提供相关资料,编制相关报告等。
7)进行水工建筑物巡视巡查。
2.2.3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测绘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完成或正在执行的至少2个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监测项目,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有封面、签订时间、实质性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应在水工设施安全监测方面具有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