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古城基础配套设施(南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古城基础配套设施(南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古邑建设发展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1)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清单编制、核对工作)。(2)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阶段、征迁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配合审计等项目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造价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1年(2022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3.1.4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 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应≧21人,其中监理工程师≧10人,监理员≧11人。以上人员机构中专业配置需包含房屋建筑、市政、电气、给排水、造价专业,且以上5个专业齐全,专业以注册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为准。(2)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3.1.6其他要求:(1)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查询;(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拟负责本项目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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