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乡村振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一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乡村振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行审批[2023]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路北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一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乡村振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部分)(施工)
建设地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乡村振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部分,凤凰路包含雨水管网、给水管网、通信管网、道路路面恢复;榆林路包含雨水管网、给水管网、通信管网、道路恢复;兴民路包含雨污水管网、给水管网、通信管网、道路恢复;兴隆道包含雨水管网、给水管网、通信管网、道路恢复;新安路包含污水管网、给水管网、道路恢复;邱柳路南段包含给水管网、道路恢复;三栋楼包含污水管网、道路恢复;泰安道包含污水管网、道路恢复;阳光K区包含污水管网;北韩庄村包含污水管网、给水管网、通信管网、道路恢复。
计划工期:244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信誉要求:评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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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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