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无锡法院集约送达中心高速打印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无锡法院集约送达中心高速打印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无锡法院集约送达中心高速打印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STCC2301814913
3、项目概述:无锡法院集约送达中心高速打印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了确保无锡法院集约送达中心工作能继续延续,稳定使用两台打印机,采用全包服务的形式,按实际产生的打印量计算维保费用,并在机器故障后及时提供备用打印机用于生产作业。
4、招标内容:
4.1服务内容:为无锡中级人民法院集中送达中心两台高速打印机(理想闪彩印王FT5430、FW5230)维保服务。
4.2本项目采用全包服务的形式,按实际产生的打印量计算维护费用。费用包含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除纸张及装订针外的消耗材料,如墨水、墨粉、硒鼓、维修维护所使用的零配件、维护所产生的人工服务费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等。
4.3服务期限:两年。
4.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税价)为标准价格的 90%,即投标人所报折扣不得超过 90%。标准价格为A4黑白0.02元/印(页),A4彩色0.08元/印(页),A3黑白0.04元/印(页),A3彩色0.16元/印(页)。按照实际打印量据实结算,全年费用不得超总预算。
4.5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供应商在服务地区(无锡)须设有服务场所或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在服务地区(无锡)设立服务场所;
5.供应商须具有理想闪彩印王FT5430、FW5230原厂维保服务授权书。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12.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