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御银、东信品牌
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业主(招标人)就业主御银、东信品牌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委托 (招标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包1:583台御银品牌ATM/CRS维保服务;
包2:230台东信品牌ATM/CRS/存折存取款一体机维保服务。
2.2 预算金额:
包号及名称 |
包内容 |
包预算 (万元) |
包1:御银品牌ATM/CRS |
ATM125台、CRS458台 |
512 |
包2:东信品牌ATM/CRS/存折存取款一体机 |
ATM110台、CRS104台、存折存取款一体机16台 |
226 |
3、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和专用发票。
3.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4 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3.8 标包一特定资质要求:
3.8.1 投标人须提供御银系列ATM/CRS自助设备全新配件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2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以来承担的ATM/CRS设备维保服务,年服务费金额达到100万元的单个合同/订单,或为同一客户提供连续服务的不少于1年的多个合同/订单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的,或附带维保服务的设备销售项目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的案例清单,并提供合同、订单或结算发票(订单和结算发票需附带框架协议)的复印件证明(至少一个)。案例范围包括设备维保服务或附带维保服务的设备销售合同或订单。
3.9 标包二特定资质要求:
3.9.1 投标人须提供东信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原厂配件授权书或配件采购协议。若投标人为本次招标设备制造商无须提供。
3.9.2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以来承担的ATM/CRS设备维保服务,年服务费金额达到100万元的单个合同/订单,或为同一客户提供连续服务的不少于1年的多个合同/订单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的,或附带维保服务的设备销售项目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的案例清单,并提供合同、订单或结算发票(订单和结算发票需附带框架协议)的复印件证明(至少一个)。案例范围包括设备维保服务或附带维保服务的设备销售合同或订单。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