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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课题研究询比公告

   日期:2023-11-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格尔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课题研究询比公告1.询比条件本询比项目询比人为格尔木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

格尔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课题研究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询比人为格尔木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询比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

2.项目名称:格尔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课题研究

3.询比编

4.项目概况

格尔木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现采购格尔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课题研究服务。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询比申请人资格要求

(1)询比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询比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其中任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

(3)询比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询比活动前三年(2020年至今)内,询比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截图和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10天内)。

(7)询比申请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6.询比文件的获取

6.1询比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询比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购买

6.3询比文件售价:500元/份(询比文件售后不退,询比资格不能转让)

6.4询比文件发售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7.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7.1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国际 青海 开标厅(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4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申请文件,询比人不予受理。

8.

询比

询比代理机构:四川国际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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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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