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缸窑路消防救援站已由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局以北行审批【2023】61号(项目代码:2308-130203-89-01-722569)对初步设计概算书进行批复,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路北区缸窑街道办事处、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0285.34 平方米,约占地 15.43 亩,总建筑面积5011.59平方米,其中消防站建筑面积5011.59平方米,室外训练场面积 2800.00 平方米。拟建设 1栋3 层的消防大楼、一处 6 层训练塔,配套建设室外训练场、道路及停车场、绿化景观、室外管网等相关附属工程。
2.1.2 建设地
2.1.3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4 工期:24个月。
2.2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高压电设计除外)、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施工开工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2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是指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面积不少于4000㎡ 的公共建筑工程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扫描件)。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牵头人名义)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5主要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面积不少于4000㎡ 的公共建筑工程类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必须提供电子证书,且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设计负责
(3)施工负责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①技术负责人1人,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②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设计单位主要人员要求:专业负责人2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相关专业))。
以上(1)、(2)不能为同一人。
3.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括微型企业)采购项目(监狱型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设计方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分别按所属行业判定划分中小微型企业。如非联合体投标,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按建筑业判定划分中小微型企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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