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 70 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 70 万千瓦光伏项目己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能源[2023]58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发包人) 为新华(沙湾) 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BRR23*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建设 700MW 光伏电站,按 10%容量配置储能,储能 时长为 2 小时,储能系统规模为 70MW/140MWh。
本工程拟选用单块容量 655Wp 的 P 型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 共计安装光伏组 件 1392384 块 , 总装机容量 912.0115MWp , 交流侧容量为 700MW ,容配 比 1.3029。采用集中式逆变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
光伏场区共划分为 224 个光伏发电方阵, 每个光伏方阵设置 14 台 16 汇 1 直 流汇流箱和 1 台 3125kW 的 35kV 逆变升压一体机,每 28 块组件串联为 1 组光伏 组串,共计 49728 组光伏组串。
本期光伏电站新建一座 220kV 汇集站以 1 回 220kV 线路接至奎屯东 220kV 变 电站。送出线路约 25kM。接入系统最终方案根据电网主管部门批复的接入系统 设计确定。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4 招标范围: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 70 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场区、储 能系统、 220kV 汇集站工程范围内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设 计跟踪及现场服务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 试检测监测、工程测量、地质编录、编制设计文件、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 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参加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相关服务
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度) 经审计财务会 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今) 应至少具有 1 项 已完成的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注:①已完 成指工程完工时间在近 5 年内;②同一工程项目至少应包含招标设计(或初步设 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③须提供可证明其工作内容的合同和工 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并网发电证明或发包人证明) 扫描件, 同一 工程项目分阶段或工作内容签订合同的合并有效)
(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投标截止日查询 结果为准)
(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电力工 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
(7)勘察设备要求: / 。
(8) 其他要求: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 人员(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3 年 11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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