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1月-2025年12月生产区域及营地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1月-2025年12月生产区域及营地物业服务-2023年12月四川公司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2.2机组容量:110万千瓦。
2.3计划服务期:服务期2年(计划服务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度一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一个日历年作为一个服务年度,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阶段为招标人,合同签订后为甲方)生产区域及营地物业服务(两年)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近3年(2020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工作内容页等)。
3.3否决项包括投标人的以下情形:
3.3.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投标提醒:
3.7.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3.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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