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秦皇岛北方玻璃 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已由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冀秦区备字〔2021〕2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北方玻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秦皇岛北方玻璃 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施工;
2.2项目规模:秦皇岛北方玻璃 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本期(终期)容量为2×31.5(2×31.5)MVA,电压等级110kV/10.5kV;110kV主接线为本期(终期)内桥接线,电缆进出线,10kV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终期)24(27)回出线。变电站建筑面积1504.98㎡,地上2层,消防高度11.90m。
2.3建设地
2.4合同估算价:3799.655537万元;
2.5计划工期:154天(日历日);
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标段划分:无;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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